关于甲苯二异氰酸酯反倾销案初裁前实地核查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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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6-12
] 来源于:
海关统计资讯网
商调查二处函[2012]189号
各有关企业:
2012年3月23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14号公告,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甲苯二异氰酸酯(TDI80/20)进行反倾销调查。根据甲苯二异氰酸酯反倾销案工作安排,本案产业损害调查组拟于近期对贵企业进行初裁前实地核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核查内容
核实申请书、调查问卷答卷中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,了解其他与本案产业损害调查有关的问题。
二、 核查要求
请各单位负责反倾销工作,特别是负责财务、生产经营的有关人员配合调查。根据核查内容准备相应书面材料,提供有关证据。
三、 核查时间
核查拟安排在六月下旬开始,具体时间和日程安排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郭怀广、王新
联系电话:010-65198070,010-65198054
传 真:010-65197583
二○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
抄送:河北省商务厅、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、甘肃省商务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