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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甲苯二异氰酸酯反倾销案初裁前实地核查的通知

[ 2012-06-12 ] 来源于: 海关统计资讯网

商调查二处函[2012]189号


各有关企业:

2012年3月23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14号公告,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甲苯二异氰酸酯(TDI80/20)进行反倾销调查。根据甲苯二异氰酸酯反倾销案工作安排,本案产业损害调查组拟于近期对贵企业进行初裁前实地核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核查内容

核实申请书、调查问卷答卷中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,了解其他与本案产业损害调查有关的问题。

二、 核查要求

请各单位负责反倾销工作,特别是负责财务、生产经营的有关人员配合调查。根据核查内容准备相应书面材料,提供有关证据。

三、 核查时间

核查拟安排在六月下旬开始,具体时间和日程安排另行通知。

联系人:郭怀广、王新

联系电话:010-65198070,010-65198054

传    真:010-6519758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二○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


抄送:河北省商务厅、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、甘肃省商务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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