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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发布重大技术装备指导目录,VOCs治理装备入选

[ 2017-12-22 ] 来源于: 慧聪化工网

    两种VOCs治理装备入选《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》
    两种VOCs治理装备有望享受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
    2018石化与煤化工VOCs论坛1月25-26日山东泰安举行,先进VOCs治理装备及其工程应用案例,将是重点议题。

    近日,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发布了“关于《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》(2017年版)的公示”。《指导目录》中共有14大类的600多种装备,其中在大气污染装备中“沸石蜂窝转轮吸附浓缩-蓄热(催化)氧化耦合装置”和“低浓度有机废气浓缩-蓄热氧化处理装备”两种VOCs治理装备成功入选。

    沸石蜂窝转轮吸附浓缩-蓄热(催化)氧化耦合装置的主要技术指标是,单台装置的单体转轮处理风量≥180000m3/h;一级转轮VOCs净化效率>90%。
    低浓度有机废气浓缩-蓄热氧化处理装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是,单套装备的处理风量≥10000m3/h;废气浓缩倍数大于10;单台转轮净化效率≥90%。
    在2015年2月2日,财政部、工信部和保监会联合印发了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保监会关于开展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财建〔2015〕19号)。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创新,其品种、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,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(套)或首批次的装备、系统和核心部件。其中首台(套)装备是指在用户首次使用的前三台(套)装备产品;首批次装备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同品种、同技术规格参数、同批签订合同、同批生产的装备产品。
    通知决定,开展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,对列入《目录》内装备,且投保“综合险”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投保的企业,中央财政给予保费补贴,实际投保费率按3%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%给予补贴,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,原则上不超过3年。
    此次两种VOCs装备入选《指导目录》,可以享受国家关于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,这对于减轻企业在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面临的风险,破解市场初期推广应用瓶颈,从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,攻克关键技术,推动VOCs装置制造业向高端转型,促进先进VOCs治理技术装备在中国的推广应用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    亚化咨询主办的2018石化与煤化工VOCs治理论坛将于1月25-26日在山东泰安举行。会议将探讨“十三五”石化与煤化工行业VOCs防治战略;石化行业VOCs治理工程案例;煤化工VOCs治理难点与成本控制;典型化工园区VOCs综合治理经验分享;VOCs治理技术适用性与应用案例;VOCs项目投资、设计、建设与运营;VOCs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应用实践;泄漏检测与修复(LDAR)最新技术与应用;石化与煤化工行业废水处理系统VOCs治理等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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